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试试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基本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满足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全网则需要满足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者不涉及外资
3、公司及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法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申请流程及时间进度
1、申请受理
申报/ 收件:4个工作日
受理:1个工作日
2、审查与决定
决定:13个工作日
3、颁证与送达
制证:4个工作日
发证:1个工作日
主要申请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网上办理,免于提交)
2、公司网站域名登记横竖
3、业务说明
4、经营管理制度
5、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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